同学:《伤寒论》第17条——“若酒客病,不可与桂枝汤,得之则呕,以酒客不喜甘故也。”这种素有里证又遇外感的情况,应如何处理? 淼师:如果内有湿热的人,又得了一个桂枝汤证的外感,其实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用桂枝汤先把外感解掉。而本条文的用意是告诉大家桂枝会鼓荡内在的湿热。所以更精细的治法是在桂枝汤内加入一些透散湿热的药,才更加稳妥。
一般规律是:当一个阴虚(或兼热、或兼湿)的人受到外感寒邪的时候,表现为寒症的概率不大。这种情况受寒,反而表现为热症的概率更大。当临床中遇见病位、病性都错综复杂的病,确实很麻烦,治一边可能牵连另一边。就以湿热的人得个桂枝汤证为例,假如开三副桂枝汤,可能吃一副就好了,再吃后两副就把湿热招引出来了。这种情况,如果想开桂枝汤,就只能一副一副的开,表证解了就停药。
有些医案或条文会写“食桂枝暴毙”、“食桂枝加重”。这些病本身就不是桂枝证。如果是桂枝证,哪怕患者素有里热,用桂枝也不会有问题,因为对证。只是要注意中病即止,以免招引湿热。
从纯经方的角度看是如此,如果用温病的角度思考,这个问题就简单了。这种情况,温病思路更擅长,只需要用透热转气的方法,把里热往外散。这样不但里热散出来了,散出来的热还能驱散表寒。
面对错综复杂的表里同病,大的方向是:里证不要命,就先治外感;里证要命,就先治里证。因为此时治里会造成外邪入里,使得里证更为复杂,所以里证不要命,就先解表。但如果里证已经危及生命,又不幸得了外感,死亡概率极大。所以此时无暇顾及外感,保命为先。
由于中医所处的地位,当今中医接手的病大多是非急症阶段的危重病和非危重病。这些病的共同特点是缠绵难愈,且还不致命。治疗这些病,咱们总的原则是:单纯的三阳病,一律用六经学说思路治疗;已入三阴的病,以脏腑学说思路为主治疗,可以结合温病学说、一气周流学说、六经学说。言外之意是:单纯的三阳病没必要用脏腑学说这么复杂的思路。而一个错综复杂的三阴证,只用六经学说思考显得单薄,必须借助脏腑理论做更加细致的思考。
如果患者既有三阳证,又有三阴证,如何处理呢?在学医初期可以合方处理,三阴证用脏腑学说思路开一方子,再合上一个针对三阳证的六经方子就可以。这是一个简单高效的方法。随着临床经验的不断丰富,对方药的理解不断加深,就不用完全按照这套规则开方了,你自然会使用灵活的自拟方。到那时,你会发现六经和脏腑的那种泾渭分明的界限逐渐不存在了,可以用脏腑的思路开出六经治证的方子,也可以把经方按照脏腑的思路使用。常常在治某些擅长的病时,你会发现你自拟的方子,效果明显优于成方。之前建立的规则只不过是为初学阶段提供的线索。最终你会发现,那些曾经奉为至宝的规则都只是为了攀爬无限高峰的拐杖,到达一定高度就要扔掉一些,直至全部扔掉······